文体活动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生活动 >> 文体活动
经管系第三届羽毛球比赛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院系领导关于加强大学生体育运动的指示,推进我系大学生体育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丰富同学们的业余文体生活,增进友谊,营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展示我系学生的风采,在总结前二届羽毛球比赛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由系学生会体育部与系办公室联合举办,旨在加强学生会与系辅导员、老师的合作、交流的一次体育活动,各班广泛参加的一次羽毛球比赛。
 
一、举办单位
 
经管系体育部、系办公室
 
二、组织结构
 
总裁判1名     副裁判4名    记录员4名
 
三、参赛对象、项目
 
09、10级全体学生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15日—2010年11月20日
 
五、比赛方法
 
第一阶段:每个单项根据参赛名单抽签定位分组,单数与双数进行淘汰。
 
第二阶段:根据选手第一阶段获胜次序,单数与双数进行激烈的淘汰赛,决出前四强。
 
第三阶段:四强选手双双对决,进行循环淘汰赛,决出冠亚季军。
 
注:本次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男单先得15分胜一局,女子单打先得11分胜一分,先得两局者获得本场比赛胜利。
 
六、比赛规则
 
排边:比赛前,双方应掷排边器赢的一方发球,先排选场地,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做出选择。
 
交换场地:第一局结束,第二局开始前交换场区,第三局比赛中十一分制得六分交换场地,十五分制得八分时交换场地。
 
记分:接球远违例或因球触及场地内地面或死球,发球员得一分;在对单过程中,一方身体过网或将球打出接球场地内,在一方接球场地内形成死球,对方得一分。
 
裁判职责和申述:裁判长对比赛全面负责;临场裁判员主持该场比赛,并对裁判长负责,边线员负责界内、界外球;发球裁判员负责发球违例。对裁判不服者可提出申述,但必须服从裁判的二次评判,不能预见或意外、重大争议,该球无效由发球员重新发球,对无理取闹影响比赛进行的运动员,由裁判员报裁判长同意取消比赛资格。
 
七、注意事项
 
本次比赛目的是丰富广大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各班之间的交流,加强学生组织之间的合作,比赛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发扬文明作风,避免发生口角,一切以裁判为准,若对裁判员不服者,可向裁判长申述,各裁判员、边裁,应严格按照规则执行。
 
                                   经济管理系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