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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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接触社会、接受劳动教育、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最好方式,也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保证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教育部和河南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范畴

   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毕业班学生到相关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的顶岗工作。

   二、顶岗实习的原则

  (一)顶岗实习要体现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的要求

   凡是集体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要建立临时团支部,党小组(或党支部),发挥党团组织在实习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顶岗实习要体现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要求

顶岗实习要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相关联。要把顶岗实习的安排、检查、跟踪、反馈、指导和考核等有关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丰富和提高专业内涵建设。

   (三)实习单位的选择及学生安排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考察和选择学生实习单位,要优先选择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本着专业基本对口、就地就近和相对稳定的原则确定实习单位,应把90%以上的学生纳入到确定的实习单位中参加顶岗实习,杜绝学生借顶岗实习之名,参与本专业无关的实践活动。学生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一般不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

   不得安排有损学生身心健康和无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岗位,坚决杜绝推荐有可能危害学生生命及身心健康的任何顶岗实习活动。不得安排学生在风险较大、非本专业对口行业或者其他不适宜学生的岗位顶岗实习,如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岗位和在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顶岗实习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四)顶岗实习要体现安全性要求

   顶岗实习是在生产实践第一线的活动,是最易出现事故的。为此,从顶岗实习的计划、组织安排,到实施过程,以及实习期间其它出行、食宿、休闲娱乐、财务保管等都要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五)顶岗实习要体现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

高职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顶岗实习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环节,顶岗实习作为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要保证不少于九个月时间。

   (六)顶岗实习要体现校企合作教学和管理的要求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即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又是在校的学生,因此,学生要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共同管理,同时要接受企业指导教师和学院实习指导教师的双重专业教育。

   (七)顶岗实习要体现就业岗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形成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顶岗实习要有助于提高毕业生质量和学生职业竞争力,做到培养目标和就业的无缝对接,顶岗实习的各个环节都要体现学生就业的要求。

   三、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由学院领导及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组建成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全院的顶岗实习工作。

   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下设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主任由主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学生处和招生就业处主要负  责人组成,顶岗实习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

   各二级学院均应建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配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学院顶岗实习工作。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安排

    1、顶岗实习工作由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二级学院在三方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活动的组织者,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直接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关系到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成败。

    2、顶岗实习工作由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日常具体管理机构,小组成员由二级学院院长、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党团学办和招就办主任、辅导员、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二级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校内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各二级学院实习指导小组要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协调和布置相关工作;要按照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与企业建立实习工作协作组织,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3、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由实习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校内专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完成,各专业要积极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作为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学生,每处不得超过20人。

   4、允许学生提前参加顶岗实习,对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各二级学院应按规定认真审核,报教务处、学生处分别备案。

   四、顶岗实习中各方主要职责

   (一)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2、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一)。

   4、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5、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意义和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意见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在校内指导教师的选用上,要优先选用职称高、责任心强、

业务熟练的一线教师,并按照实际需要,以实习地点为单位,合理分配指导教师,并将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向实习学生予以公示。指导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要加强对学生实习操作的检查与监督,严防事故的发生。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实习大纲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并填写《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附件四)。

   3、协助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在顶岗实习学生相对比较集中的地区,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教师(带队教师或管理人员)经常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时向顶岗实习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检查情况表》(附件五)。

   4、关心学生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学生的利益,及时提醒学生顶岗实习中的注意事项,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要特别关注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学生思想及行为上的异动。

   5、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并做好学生实习总结的检查、批改工作,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填写学生《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六)相关内容。

   6、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教师要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到所在二级学院存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申请表、承诺书、检查情况表、考核表、实习总结、实习周(日)记等。学院要根据顶岗实习指导工作的完成情况,按规定给校内指导教师一定的课时津贴。

  (三)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直接管理者,应积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与学院共同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实习内容、考核目标等。

   2、实习单位应按照与学院的合作协议,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实践前的安全培训和实习、实践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禁止企业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

   3、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训练、实习鉴定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六)相关内容。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中有关实习单位意见的内容。

  (四)实习学生职责

   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了解实习任务,并签订《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附件  三)。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同意擅离岗位者,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若由于顶岗实习单位单方面原因,必须上报校内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由指导教师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证实后,方可办理相关的离岗手续,并调换到新的顶岗实习单位,不允许先离岗后报告。

   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一次。

   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

  6、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按要求写好顶岗实习周(日)记和学生顶岗实习总结(有关实习总结要求见附件七),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填写《实习鉴定表》有关学生个人的内容,实习返校后,交所在二级学院,放入本人档案。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双方请假,不得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8、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本人、他人和工作环境相关安全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由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六)。

  (二)成绩评定

   1、考核分两部分: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70%;二是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总结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0%。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岗位进行,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职业素养、协作能力、专业技能、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并填写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附件六),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3、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性以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内容完成情况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分标准如下: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且有某些独到见解。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不及格:实习态度不端正,未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

   六、附则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